【排华法案百年专题】华裔在加拿大的历史与加拿大《排华法案》

来源:排华法案系列活动组委会    作者:排华法案系列活动组委    人气: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-04-17    

加中资讯网2023年4月17日讯 RCI/华裔是最早移民加拿大的亚裔族裔之一。早期的华裔移民多为劳工,他们听说在加拿大西海岸发现了金矿,于是来到了加拿大。之后,大批的华裔劳工被招募来到加拿大,参与“太平洋铁路”建设项目。历史上,华裔在加拿大的经历颇为曲折,经历了很多磨难。

1858 –中国劳工抵达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淘金。主要居住于菲沙河谷一带。
1880年代早期 – 加拿大从中国招募了大约一万五千名劳工,修建“太平洋铁路(CPR)”最西部的、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境内的铁路。
1885 – 这一年的“华人移民法案”,要求每一名进入加拿大的华人缴纳50加元人头税。
1880年代中期 – 随着“太平洋铁路”修建完成,不少华裔劳工移向东部阿尔伯达省寻找工作机会。
1900 – 加拿大联邦将人头税的数额上升为每人100加元; 1903 – 加拿大联邦将人头税数额上升为每人500加元。
1923 – 联邦政府修改“华人移民法案”,也被称为“排华法案”。法案的目的是禁止华人移民加拿大。
1939 – 1945 二战期间,中国与加拿大是盟国。加拿大的华裔参与加拿大部队的军事行动;加拿大的华裔社区努力为战事筹款募捐。
1947 – “排华法案”被废除。但对于华人移民加拿大的限制依然存在。加拿大政府也不容许华裔申请人18岁以上的子女移民加拿大。
1957 – 华裔郑天华(Douglas Jung)当选为加拿大历史上第一位众议院议员。
1967 – 加拿大联邦政府修改移民法,来自不同国家的申请人使用统一标准;移民加拿大的华裔人数开始增加。
1979 – 加拿大华裔组织全国性的抗议行动,抗议在一个名为“校园赠品”的电视节目中有丑化歧视华裔的内容。“加中理事会(CCNC)”也因此次活动而诞生。
1984 – “加中理事会”发起抗议行动,要求加拿大政府就收取华人“人头税”进行平反;4000名“人头税”受害人以及他们的家人签名支持。
1988 – 华裔林思齐(David Lam)出任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省督;他也是加拿大第一位亚裔省督。
1994 – 联邦政府拒绝对健在的“人头税”受害者及其家庭进行赔偿。
1997 – 英国结束对香港150年的统治,香港回归中国大陆。来自香港的移民急速增加;同时,来自中国大陆的移民也增长快速。加拿大华裔移民的构成发生变化。
1998 – 华裔利德惠(Vivienne Poy)被任命为加拿大参议院参议员,她是第一位华裔参议员。
1999 – 华裔伍冰枝(Adrienne Clarkson)被任命为加拿大总督,也是第一位被任命为总督的亚裔。
2000 – “加中理事会”对加拿大联邦政府发起集体诉讼,理由是加拿大历史上的“人头税”以及“排华法案”违反了加拿大的人权与自由宪章。
2004 – 联合国代表发表评论,建议加拿大政府认真考虑对中国人头税苦主进行赔偿。
2005 – 华裔林佐民(Norman Lam Kwong)被任命为阿尔伯达省省督。
2006 – 加拿大总理哈珀正式就历史上针对华裔的“人头税”以及“排华法案”进行道歉。政府向每一位健在的“人头税”受害者或其遗孀赔偿20,000加币;并承诺设立公共基金,资助社区、学校开展人头税和排华法案的教育项目,明确历史上这些法案对社会的影响。

加拿大《排华法案》简介:

《1923年华人入境法令》(Chinese Immigration Act, 1923),通称排华法 (Chinese Exclusion Act),当地华侨称之为“四三苛例”,是加拿大联邦政府通过的一个禁止华人进入加拿大的法律,于1923年7月1日生效,直到1947年5月14日被加拿大联邦政府废除。

1881年,加拿大西部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人口约为3.5万,当时大约9000名华人劳工在此修筑加拿大太平洋铁路的最后一段后,加拿大政府为了限制华人入境,作出了对华人征收人头税的决定。加拿大政府强行向这些华人征收每人五百加元的人头税,相当于当时他们两年的工资。而且这项税务只向进入加拿大的各国移民中的华人征收。从1886年至1923年之间,加拿大政府从中获利2300万加元,折合2006年货币价值12亿加元。被征税者需要工作三到五年才能偿还。

1923年,加拿大联邦政府决定取消人头税,通过了新的《1923年华人入境法令》,同年7月1日执行。该法规定除了以下的例子,所有华人都不可以进入加拿大。《1923年华人入境法令》里容许进入加拿大的华人是:商人、外交官员、留学生、特别个案。该法不仅局限中国公民,连英籍华人也禁止进入加拿大。法令生效后,几乎所有华人无法入境加拿大,包括已经在加拿大居住的华人劳工的亲属。该法案实施的24年时间内,总共只有20多名华人入境加拿大。1931年加拿大有约4.6万名华人,男女比例达13比1。因为《1923年华人入境法令》开始执行的日期和加拿大国庆的日期是一样的,所以,当时的在加华人都称国庆日为“耻辱日”,而拒绝庆祝加拿大国庆。第二次世界大战中,不少华人参军并捐献款项。鉴于在加华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对加拿大的贡献、以及联合国宪章的约束,加拿大国会于1947年5月14日废除了《1923年华人入境法令》。然而,加拿大在1967年才开放入境政策,让华人用“独立移民”身份入境到加拿大。

2006年6月22日,加拿大总理哈珀(保守党)在国会举行正式“道歉”仪式,平反华人入境法,并宣布将对尚存的人头税缴纳受害者及亲属进行“赔偿”。总理用广东话(加国华人最常用的语言)说出道歉,令许多年纪较长、受过人头税之苦的加拿大华人潸然泪下。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议会2014年5月15日通过议案,就100多年前该省歧视华人及反华排华的法令,向华人社区正式道歉。内容包括当时禁止华人投票、禁止华人担任公职和对华人征收人头税,以及在教育、劳工等方面的政策歧视等。省长简蕙芝表示,正式道歉是要结束该省历史上的黑暗一页。

来源:由“排华法案系列活动组委会”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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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排华法案系列活动组委